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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


根据《江西省商务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》(赣商务财字〔2023〕164号)文件要求和我市会展资金、市场监测资金支持办法,经市、县两级商务、财政部门审核,拟对以下项目给予支持:


一、2023年度会展项目

总资金105万元,拟支持项目5个,具体明细如下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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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2023年度市场监测信息费

结合商务部统一平台后台数据统计和市、县两级商务、财政部门复核,为提高市场监测信息报送的及时性、主动性,拟对以下单位发放市场监测信息费,具体明细如下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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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对以上拟支持、发放奖补资金项目和信息报送费的单位进行公示。


公示时间:2024年4月17日-4月23日。

监督举报电话:0795-3273463。



宜春市商务局

2024年4月17日



(来源:宜春商务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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